答: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1100余所高职高专院校中评选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这项被誉为高职高专“211工程”的建设计划拟分三年完成。我院于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标志着学院又将站在更高的起点,引领中国建筑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答:我院是国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四川省建设厅。今年我院在四川专科一段、二段均投放了招生计划,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总数为3285名。
答: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四川省及其它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职专科录取批次分数线,且将“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第一志愿。我院将根据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四)问:四川考生在填报你院专业志愿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我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今年在四川省普通高考录取工作跨批次进行,分别在高职专科第一批和高职专科第二批投放了相应的专业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提醒考生一定要明确我院在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的招生专业,准确填报,以免造成所报专业志愿无效。
答:1、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习奖学金等奖学金。
2、助学:设有国家助学金、四川省建设系统助学金、华西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或学校)助学贷款、学校勤工俭学或困难补助。
答:学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与全国100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供需关系,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在省内院校中位居前列。截至2008年3月,2008届毕业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超过90%。其中,到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就业的人数占45%,到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珠海以及成都等大城市就业的人数占5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