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招生

一、学院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立项建设单位,隶属四川省建设厅。专科层次。

二、学院简介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半个多世纪建筑职业教育办学历史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位于四川省德阳市,是西南五省市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校,隶属四川省建设厅。2007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土木工程系、交通与市政工程系、设备工程系、工程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建筑与艺术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人文社会科学系、成都校区、实践教学部、图书信息中心和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与教学辅助机构。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等43个专业。

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11000多人。专任教师647人,其中教授1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及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45名;专任教师中有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师德标兵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人,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专家6人。

学院占地1037亩,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各类图书103万册(其中纸质图书56万册),建有34000m2功能齐全的工程训练中心,8000 m2计算技术实训中心,30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和设施先进的校园网。

在大学生就业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我院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2003年-2007年,学院连续5年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三、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科类

备注

建筑工程技术

40

理科

工程造价

40

文理兼收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5

理科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0

理科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5

理科

四、报名条件

参加200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已取得考生号,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高中阶段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报考相应专业。

4、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对社会有重要贡献,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

5、美术、音乐、表演、编导、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报名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下载《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

(二)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三)考生报名后,在办理考试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3、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4、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

6、报名考试费80元(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六、考核办法

(一)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秘密级。

3、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测试,四门合卷,各科分数各占25%,满分400分。

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综合能力测试是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适应现代社会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学与人文素质的考查。

(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组分专业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八、时间安排

(一)2008年4月23日—27日,报名。

(二)2008年5月2日,考生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学院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并核发准考证。

(三)2008年5月3日,考生到学院参加考试。

上午9:00——11:30(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考试);

下午组织面试等相关测评。

(四)2008年5月9日-15日,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2008年5月16日-18日,拟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确认手续。

九、答考生问

1、什么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国家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决定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通过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可以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2、四川省共有大约40余所高职院校,为什么只有贵校等两所学校有单独招生考试资格?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教育部在部分国家示范高职院校试行的招生试点工作。2008年,国家教育部确定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省内另外一所示范高职院校在四川省进行单独招生试点。

3、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新生有什么区别?

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一样。

4、贵校除了单独招生考试计划,还有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吗?

我校除了120个单独招生试点考试计划外,另外还有三千多个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被录取到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仍然可以在普通高校招生时填报我校志愿。

5、请问怎样报名贵校单独招生考试?如何填报专业志愿?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下载《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

(二)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6、贵校单独招生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在政考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提出入选考生名单(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二项中有一项不及格者不能录取),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报考了贵校的单独招生考试,我还能够参加普通高考吗?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08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参加了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不影响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

十、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院通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及传真:0838-2651788,2651228,2652947

学院网址:http//:www.sca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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