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

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录取办法》,现将录取合格线、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一、录取合格线

(一)普通类(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二)对口高职信息类考生:文化考试(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13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文体特长类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特长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二、拟录取最低分数线

专业

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

建筑工程技术

202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

178

工程造价

210.3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88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60.7

工程测量技术

165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138.7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138

给排水工程技术

149

物业管理

153.3

物流管理

173.7

建筑材料供应与管理

17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149

城市管理与监察

158.7

社区管理与服务

153

景区管理与服务

163.3

应用英语

180.3

计算机网络技术

196.7

软件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注:由于个别专业末位考生总分相同,追加该专业相应数量计划,录取人数大于原计划数。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

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办法》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四、公示与正式录取

4月29日—5月16日,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中有不愿意就读的,请考生本人于5月16日前持准考证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确认放弃录取资格的相关手续。

5月20日前,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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