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录取办法》,现将录取合格线、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一)普通类(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二)对口高职信息类考生:文化考试(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13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文体特长类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特长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注:由于个别专业末位考生总分相同,追加该专业相应数量计划,录取人数大于原计划数。
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办法》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4月29日—5月16日,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中有不愿意就读的,请考生本人于5月16日前持准考证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确认放弃录取资格的相关手续。
5月20日前,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