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1]6号)》文件精神和《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办法》,我院2011年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时间将作如下调整:

5月6日—5月16日 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20日前 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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